的手机响了,手机里冒出一个鬼一样的声音,绮媛吗?我是李明伟。
绮媛当即傻了,她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假如这个人再一次出现,就把电话立
刻掐断,她已觉得很对不起绮丽了,不想再有第二次。但其实事到临头,她根本
做不到,除了一阵激动人心的狂喜之外,她竟然像老熟人那样说道,你在那?。
明伟约她出来吃饭,绮媛这时恢复了些许理智,有些迟疑。他显然感觉到了,
说道:「你不会怕我把你也吃了吧?」「谁怕谁啊。」绮媛笑着说,早已把绮丽
抛到九霄云外。两个人约在餐馆吃潮菜,绮媛本想回家换一身衣服,转念又怕动
静大了,显得自己太过隆重没见过世面,于是决定就穿着牛仔裤赴约,头发也有
些凌乱,看着却是自然天成。
开车上路,正逢下班的高峰,满街都是大小车辆见逢插针。绮媛倒是不急,
车里的空调滋滋温度适宜,她想着李明伟,他是那种文雅风儒不苟言笑的美男子,
他的长相不像林建平那么有风流倜傥潇洒自如,这种东西说不清楚,只能感觉。
总之相比之下,明伟显得宽厚一些,他的五官十分周正,笑起来有些憨气,
有点人见人爱的味道,但不具杀伤力。怎么看也不似情场中驾轻就熟的那类男人,
以前每次见面时他温暖的微笑还带有羞涩,尤为可爱的是,他居然还有不曾泯灭
的文学热情,令人震撼的是,那些情书竟是写她的。
至于情书的内容,绮媛已不记得,无非也就是思啦念啦。但她却记住了明伟
龙飞凤舞的连笔书法里,她看懂了他是如何因她茶不思饭不香,整天像丢了魂一
样,她知道这个男人也许真的陷入了情网。绮媛撇嘴笑了。
一路地想,有一次绮丽玩笑地大声叫嚷:「明伟看你的眼神不对劲,我总觉
得你們有朝一日会勾搭上的。」現在回想起來,那一年明伟看她的眼神好象确实
暗含寓意,但她明白那决不是什么爱情。正想着,前面的车突然停住了,绮媛猛
地踩了一下急刹,差点追了尾。
到了饭馆,明伟已经在那里等她了,笑眯眯的像老朋友一样,绮媛心中一阵
温暖,接着又是一阵感动。他也没问绮媛想吃什么,自作主张地点了几道菜,待
菜上来时每一款都颇合她的口味。由此看来,爱情真的令人神魂颠倒,当爱上一
个人时,就连她的喜好脾性厌倦爱憎都了如指掌。
对于绮媛来说,跟明伟熟悉的程度自不在话下,但是知道自己心意的人却是
不多,也许正因为如此,她的目光落到了这个看似普通却耐人寻味的男人身上。
「明伟,你就没想过再婚吗?」绮媛问道。
「有的,你肯离了,我就娶你。」他玩笑着说,绮媛放声地大笑:「好啊,
李明伟,原来你心里老是掂记着。」尽管是玩笑,绮媛还是有些少许的得意。
「俗话说不怕贼偷着,就怕贼掂记着。绮媛,我看你跑不了。」他说,处在
这样的氛围中明伟也觉得自己心中充满了勇气和渴望。他几次想伸手抓住就在对
面的绮媛,他们喝着绮媛最喜欢喝的龙舌兰酒。他看着绮媛捏着酒杯的细长白皙
的手指,她微扬着头时的瘦长脖子,她衬衫上松脱了的第一个纽扣,胸前一抹白
晃晃,让人的眼睛不由自主地去想象她起伏不大的前胸有着怎样的神秘……。
「绮媛,不瞒你说,离婚之后,我的身边从不缺乏美女,甚至还有些刚出校
门的大学生,但是真没劲,」他说,「没劲」。
「要是你活得没劲,别人就别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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