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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末世海棠系列(三)-末世海棠之英雄】**纯爱**(1-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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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到目前为止我们一切都还好。

希望我们能一直这样维持下去。

饱受暴雨侵袭的森林变得朦胧潮湿,我边走边扫视着地上的树叶,但发现可食用的东西很少。我既不是农林学家、也不是植物学家,更不是了解草药和根茎的乡里巴人。再过三个月,我就十六岁了。我应该在学校,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。我高一第一学期适应得不错,交了几个朋友,大多数老师都很喜欢我。我有机会在核动力院工作,我梦想成为一名核物理学家,我的生活很美好。

现在,我人生目标是安安静静、独自度过两三个小时。

我徘徊了很长时间,对方向或目的地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。我知道我在车库的东边,只要我能看到太阳,我相信自己就能找到回去的路。我听到了低沉的隆隆声,过了一会儿才弄清楚那是河水。我没有意识到已经走了这么远,但没关系,至少这给了我一个可以明确的地标。

随着河水声越来越大,我竟然走出树林。水量比我记忆中的要更大,似乎变成一条湍流。我走在旁边,看起来就像是在观看一条水平的瀑布。冷飕飕的河水上,泛起浓浓的雾气。自从搬到别墅后,我到河边来过几次。爸爸教我如何挑选钓鱼地点,如何钓到河里最大的鱼。山洪爆发后,我就再没来过这里。

我好奇地朝前走了几步,脚下的土壤一下子软了很多,岩石和泥土比我想象的要松散湿滑。不小心,我的步伐没踩稳,朝陡峭的斜坡滑下去,眼看就要栽入湍急的水流。我在头朝下掉入河中之前站稳脚跟,但还是摔倒在堤岸旁。脚踝很痛,屁股也很痛,头更疼。剧烈的冲击吓得我差点儿心脏病发作,好一会儿,我都只能愣愣坐在岩石坡边,抓住一根裸露的树根无所适从。我似乎无法正常呼吸,有那么一刻以为自己会死在这条河的岸边。

好在这个时间不长,头脑稍微清醒后,我能够更准确地评估自己的状况。我意识到我其实没事,只是摔倒撞痛了身体,而且脚踝有点儿扭伤。我相信情况不太糟,也觉得自己还能走路。我会一瘸一拐地回家,下次会更加小心。

我又坐了五到十分钟,终于鼓起力气站起来。脚踝还是有些痛,但能承受我的体重。没有骨折,也没有伤到关节,就是肌肉拉伤,不是大不了的事儿。

爸爸、三爷爷和谢德升今天都在钓鱼,我专门等到他们走后才离开车库。不然的话,他们中的一个,很可能是谢德升,不会同意我单独出门。但现在说这些都不重要,如果我沿着河边再走一会儿,很可能会遇到他们。这比独自一人一瘸一拐地穿过树林回到小屋要聪明得多。所以,我抓住树枝和树干,沿着河边慢慢挪步,避免再次从碎石岸上滑下去。

我讨厌、讨厌、讨厌……受伤。不是因为疼痛,而是因为无助。我一直是个自理自立的人,陨灾不应该改变这一点。就像陨灾不能让我在拥挤的车库里,无聊而焦躁地坐上几个小时。

我沿着河边一瘸一拐地走了几分钟,速度很慢。这时,我敏锐地感觉到周围的气氛出现某种变化。我不知道那是什么,也不知道是什么触发我内心的本能,但我手脚冰凉,手臂上的汗毛突然竖起来。我停下脚步仔细观察。有什么东西,藏在树林里。我能感觉到,尽管我还看不到。我又迈出一步,寻找可能潜伏在某一处的危险。由于分心,我错踩一步。脚下再次打滑,我摔倒了,重重坐在地上。我不得不挣扎着坐好,固定住自己,以免从河岸上滑下去。

该死,这太荒谬了。我从小就不喜欢运动,体育课一直是我最不待见的学科,运动会也是我最讨厌的学校活动。然而,自从我发现学习也是一个体力活时,我就一直坚持锻炼,增强体质和体能。我过去每天早上都会在跑步机上慢跑,我并不擅长,但一个年轻人该有的身体素质我都有,至少比这幅狼狈样强得多。

树林里的那个东西还在潜伏着。我再次环顾四周,然后站起来。这一次,身后的一个动静引起我的注意。我眯着眼睛,仔细凝视着树荫,直到认出我看到了什么。

一只郊狼。

我立刻进入危机警戒状态,通常我不会担心郊狼会造成生命危险,但我现在孤身一人,而且受伤倒在地上,这只狼显然在跟踪我。他可能和这片树林里的其他生物一样饿得要命,也许把我看作一顿难以抗拒的美餐。我慢慢拔出枪,对准郊狼的方向瞄准。那只狼体型瘦小,看起来不比一只狗大。他很可怜,因为饥饿而憔悴不已。

我的双手开始发抖,我不能,就是不能,扣动扳机。最终,我改变目标在他身边开了一枪。子弹在他身边呼啸而过,炸裂开来,枪声在安静的树林里回荡。郊狼迅速后退,消失在我的视线中。

我松了口气,放下枪。也许我很软弱,也许我没有在这个新世界中生存所需的坚强,但我做得还不错,至少我没有被郊狼吃掉。没有人会知道我本该杀了这只狼,却在最后一刻心软。我从恐惧中恢复过来,鼓起勇气再次站直身体,立刻注意到树林里有动静。

该死!

那只郊狼又回来了,这次离得更近。他竟然没有被枪声吓跑,非得再次回来寻死!我没有办法,只能对着他举起枪。我的手抖得厉害,甚至无法瞄准,也许再来一枪警告就能永远吓跑他?

我试图稳住手,瞄准郊狼,但还没等我开枪,身后传来的一声响亮枪响吓了我一跳。郊狼应声倒地,一命呜呼。我忍不住尖叫,一屁股摔坐到地上。我转过身,看到一个高大熟悉的身影朝我走近。谢德升是我三爷爷的女婿,从辈分上说算我的姑父。不过,我从来没有叫过姑父。

谢德升有一张圆圆的宽脸,眉骨很高,嘴唇厚实。和其他无所事事的纨绔一样,他以前脖子很粗,挺着一圈啤酒肚。自从搬到别墅后,他需要做大量的体力劳动,加上食物短缺,他瘦了一圈。为了省事儿,他大部分时候都在脑袋后面扎个小辫子。足够长时,一剪子下去完事儿。

我不喜欢他,现在这幅狼狈样子,更是不想见到他。我信不过谢德升,也信不过自己的脾气。

谢德升一直是那种非常懒惰、悠闲、嘻嘻哈哈的男人。姑姑嫁给他时,我十岁,他二十九岁。据我所知,谢德升大学毕业后,一直在自家公司做份闲差。每天朝九晚五的工作,大部分时候都在吃喝玩乐。记得以前我见到他时,从来都是坐在沙发上,端着啤酒罐子看电视。总而言之,谢德升是个含着金勺子长大的纨绔子弟。他没什么恶习,但也没有上进心。谢家为他创造的大好环境、社会资源,对他来说就是舒舒服服过日子,无所事事、无欲无求。

这个人很幼稚,经常和我哥哥一边打游戏一边大呼小叫,没一点儿长辈的样子。哥哥从来都是叫他名字,所以我也坚决不会叫姑父,而且他总是在取笑我。我叫于美,第一天认识我时,谢德升就笑嘻嘻问我是像一朵花那么美,还是像西楚霸王的老婆那么美?从此以后他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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